汉隶IP属地:河南·新乡 发布于45分钟前
但(dan)值得注意(yi)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liao)指出,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zong)干事(shi),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下称“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qian)家,获利数千万;右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取版权收费”,一名报料者称。 南(nan)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是音集(✳)(ji)协的会员,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na)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上述报料者称,“鸟人公司向索(💟)(suo)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而无需纳(na)入(ru)音集协的(de)账(zhang)目,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shi)向鸟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看出周亚(ya)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shi),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家在东北(🌟)》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述会所辩称:“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tiao)例》第二十(🀄)条规定(ding),本案原告(gao)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案中(🌉)鸟人公司(si)仅为《好歌天天唱》的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