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书IP属地:贵州·安顺 发布于56分钟前
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下称“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si)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获利数千万;(🛏)右手则(ze)通过音集(👝)协,向收取版权收费”,一名报料者称。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上(shang)述报料者(📰)称,“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zhou)亚平个人(ren)公(🌺)(gong)司所有,而无(🦒)(wu)需纳入(📛)音(yin)集(🍀)协的账目,此外鸟(niao)人公司向发起的(de)大量(liang)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jie)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ren)公司谋取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文(wen)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家在(zai)东北》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并主张(zhang)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hai)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shang)述会所辩称:“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shi)条规定,本案原告应(ying)为中国(guo)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好歌天天(tian)唱》的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