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要下雨IP属地:云南·德宏 发布于53分钟前
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liao)指(💔)出,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下称“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ping)左手通过鸟人公司(si)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获利数千万;右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取版权收费”,一名报料者称。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jin)年来(lai)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上述报料者称,“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yong)必然(ran)是归周亚平(ping)个人公司所有,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yi)看(💡)出周亚(ya)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ren)公司谋取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ang)公布(bu)的一份民事(shi)判决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suo)停止对《家在东北(🎇)》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并主张每首(shou)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ren)公司发起诉讼(song)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述会所辩(bian)称:“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gui)定(ding),本案原告应为中国(guo)音像著(🔗)作权(quan)集体管理协(xie)会;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好歌天天(tian)唱》的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是否享有(you)其他(ta)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